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钢琴与古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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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 发表于  2012/7/28 16:48:05    编 辑   


作者:陇菲 

  古琴是中国古典音乐的代表性乐器之一。如果就其历史的源远流长而论,古琴可说 
是中国古典音乐的经典性代表乐器。钢琴是西洋近代音乐的代表性乐器之一。如果就其 
功用的影响深巨而论,钢琴可说是西洋近代音乐的经典性代表乐器。 
  古琴和钢琴的原始形态最初都是拨奏的弦琴。古琴至今依然持守其拨奏的手法,钢 
琴逐渐演变成键击的乐器(陇菲按:所谓“古钢琴”者,有拨弦和击弦的两种)。 
  新音乐的潮流,使我经当代中国专业音乐教育而入钢琴之门。新音乐的潮流,使我 
离古代中国师徒授受之道而乏古琴之术。入钢琴之门,乃我人生之乐其一也。乏古琴之 
术,乃我人生之憾其一也。 

  一, 古琴与钢琴的乐律 

  古琴所用,乃五度相生调弦、十一徽定位之律。应该说是一种类似于西洋律学家所 
谓“纯律”的律制,亦即查阜西所谓“自然音阶”之律。(参《漫谈古琴》,《琴家取 
用自然音阶论》,载《查阜西琴学文萃》,北京,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1995年8 月版; 
以下所引查阜西言说皆见此书。) 

  钢琴所用,乃十二平均律。 

  就律制而言,古琴所用,乃二维的单一律制。尽管有五度相生和十一徽定位的二维 
,但就其相互参照之调弦、演奏的实际音位而论,如果是合格的琴师,所与之音,都应 
该吻合“纯律”的音位。就律制而言,钢琴所用,乃一维的复合律制。尽管其各条琴弦 
的调律都遵照十二平均的一维标准,但就其轰鸣的实际音响而论,各弦所奏之实音与它 
弦所生之泛音,确有一定的音差。比如大调基因之上的纯律大三度泛音,与大调主和弦 
的十二平均律大三度实音,就有14音分的音差(400-386 )。其中最为特殊的一例是: 
西洋古典音乐作品中,为回避小调主音之上的纯律大三度泛音和小调小三度三音实音的 
音律差异,常常在小调性的乐曲结束和弦中使用升高半音的“辟卡迪三度”(Tierce  
de picardie)。此种情形,在古典钢琴音乐作品之中,也常常见到。如非如此,细心耳 
审,就可以觉察其矛盾冲突。 

  就此而言,匈牙利钢琴家约瑟夫.迦特《钢琴演奏技巧》一书 “钢琴家赋予大调和 
小调和弦以纯律音准的前提是轻奏三度音”云云,只能是就“主观音准”而言,并不能 
改变其客观的音律差异(北京,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年3 月第1 版,第6 页)。 

  比较而言,古琴律制就实效而言,比钢琴更加精确周密。 
  比较而言,钢琴律制就转调而言,比古琴更加方便无碍。 

  古琴律制的精确周密,与其改弦更张的转调困难,是同一事物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 
。 
  钢琴转调的方便无碍,与其矛盾冲突的音律制度,也是同一事物相互依存的两个方 
面。 

  经过成千上万年的音乐实践,迄今为止,此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尴尬局面,依然是 
音乐家不得不接受的事实。这是就古琴和钢琴使用的律制本身而论,如果就实际演奏中 
所与之音而论,情形又有所不同。 

  比较而言,古琴实际演奏中所与之音的音位,于不易中有无穷变易的可能。比如黄 
钟之角,既可以徽位为准,取纯律386 之数,又可以五度相生之角弦为准,取五度相生 
律408 之数,更不用说古琴演奏吟、揉、绰、注、逗、撞、进、退等等手法所造成的律 
间游移。 

  比较而言,钢琴实际演奏中所与之音的音位,就没有无穷变易的可能,除非象当代 
某些钢琴作品所要求的那样预先予以“设置”(陇菲按:这里特指音律的设置)。近代 
钢琴作品中,为了征示某些民族音乐的实际音律,不得不采用相临两个小二度同时发响 
的效果以聊胜于无。这种手法常见于爵士乐中,但并不是爵士乐手的首创。早在萧邦的 
钢琴作品中,就看到了同样手法的应用。比如萧邦bE大调练习曲(OP10之11)中,就有 
此类手法的运用。此类手法在萧邦此一作品中,运用在相当于中国律学所谓“清角- 变 
徵”和“徵- 清徵”的音位。 

   就此古琴与钢琴的律制差异而言,所谓“中国风格”之钢琴作品,无论如何也不能惟 
妙惟肖于古琴的万一。 

  二,古琴与钢琴的和声古琴曲中,大多是旋律的进行,偶尔也有和音的运用。 

  钢琴曲中,即使是旋律的进行,也有和弦的伴奏配置。此中差异,并非“进步”与 
“落后”的不同,而是和声审美观念的不同。 

  就音响学的角度而论,音乐中的任何所谓“单音”,都有其泛音的共鸣。如果对其 
泛音之共鸣有格外的关注,其所谓“单音”,其实已然是所谓的“和声”. 这种“和声 
”,乃是一弦或一音之中的“自然和声”. 正是不同乐器、不同乐音之泛音共鸣的区别 
,形成了音色或者说音品的差异。 

  因此,古琴以及其它中国传统乐器对音色或音品的讲求,其实正是对一弦或一音之 
中之各类不同“自然和声”的讲求。古琴之音色和音品的讲求,由于其“弦长而徽鸣” 
(嵇康《琴赋》)的特色,突出地显现其对一弦或一音中之“自然和声”的敏感关注。 

  钢琴之和声,乃是多弦或多音的人工组合。把这种西洋式的“和声”译做“和弦” 
,的确是得其正鸪。也许正是西洋人长于分析,他们才格外发展了这种分析之后再度综 
合的人工和声。 

  就目前所见之所谓“中国风格”的钢琴作品而言,其和声的配置,似乎还没有达到 
古琴和声之神工天成的天籁境界。不仅如此,一些中国古曲的改编作品,如黎英海改编 
的《夕阳箫鼓》,虽然一开始仍然袭用了他早年《民歌小曲五十首》中那种五声音阶的 
支声复调、五声音阶的经过句(所谓古筝奏法)、四五度加二度的和弦(所谓琵琶和弦 
)及其分解和弦、四五度加二度或三度的平行声部等调式和声手法;但从“慢起渐快” 
开始到“放宽”的整整一大段音乐,主要并不是以和声而是以节奏为动力来展开的 .特 
别是“由慢渐快至快板”的一段 ,和声因素已经基本上没有什么实质意义;节奏因素却 
成了音乐的关键。尤其是“急板”一段,则完全是富于节奏动力之四度、三度重叠之双 
手分解八度加花的旋律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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